使用提醒:本工具提供教育與初步估算。法定估值期間應依契約訂定時內政部公布的最近一年全體國人平均餘命填入;若契約非民國114年成立,請依當年資料調整。
先載入案例,再觀察結果
三、試算結果
| 情境 | 贈與稅稅基 | 遺產稅稅基 | 實際給付 | 剩餘遺產 | 合計移轉 |
|---|
結果僅供參考,實際稅負仍應依信託契約、贈與時點及國稅局核定為準。法源: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300500880號令。
建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情境 | 贈與稅稅基 | 遺產稅稅基 | 實際給付 | 剩餘遺產 | 合計移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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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僅供參考,實際稅負仍應依信託契約、贈與時點及國稅局核定為準。法源: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300500880號令。